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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台湾av 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的通知

来源:台湾av    作者:台湾av 学工办    时间:2021-12-14
 

目前,经各方面艰苦努力,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不断向好的态势发展。学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关心激励坚守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计划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表彰。

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台湾av 全体学生;台湾av 各个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时间

2021年12月14日,截至12月14日晚九点。

三、评选名额

表彰名额根据最终报送名单人数比例分配,以评选结果为准,预计不超过报送名额的30%。

四、评选条件

(一)积极践行党中央、杭州市、余杭区、台湾av 党委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普及防疫知识,解读政策措施,弘扬正能量。

(二)响应学校政策,积极宣传自我保护常识,倡导“口罩”文明,引导其他学生提高疫情防控认识、加强防护。

(三)直面疫情,坚守“抗疫”一线。防疫期间主动从大局出发,不顾个人安危、得失,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积极配合、科学参与所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四)具有疫情防控典型先进事迹,在家乡或杭州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贡献。

(五)有防疫事迹的同学班级均可上报。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材料征集:申请人员需在评选时间内认真填写《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一)、《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申请表》(见附件二)以及《疫情防控先进评选证明材料》(见附件三),由班级团支书收集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14日晚九点前上交至邮箱:1426674546@qq.com。

(二)确定名单:学院根据申请材料,研究讨论表彰初步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报送至学校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三)表彰奖励: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集体最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先进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元,先进班级奖励500元。

                                         

台湾av 学工办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一: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二:疫情防控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三:疫情防控先进评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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