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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台湾av    作者:台湾av 学工办    时间:2021-09-23
 

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台湾av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台湾av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2019〕33号)和《台湾av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1年6月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台湾av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台湾av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台湾av 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台湾av 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4.根据《台湾av 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5.根据《台湾av 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和《台湾av 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推荐工作。

6.根据《台湾av 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台湾av 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以上各类评选办法文件可在台湾av 2020版学生手册查找。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上交材料及时间:请于9月30号16:00前将个人奖项、寝室奖项班级奖项相关申请表电子版)以及附件1、附件2、附件3、附4附件5、附件8的电子稿(文件夹以班级命名如“中文181班”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renwentxxxb@163.com。联系人:陈开玲19157726839;尤梦栩15258023021;李老师28865466

其中,各班须上交的电子稿材料包括:附件1(每人1份)、附件2(每班1份)、附件3(每班1份)、附件4、附件5、附件8(每班1份)。

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的奖项如下:附件04、附件05、附件06。(电子稿)

各班级、各寝室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的奖项如下:附件07、附件08、附件09、附件10。(电子稿)

2.学习部根据各班综测和评奖评优情况审核后汇总、报送的材料: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样本(附件3)各类奖项统计表(附件4);外设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见附件中的各类奖项评选材料文件夹);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推荐班级汇总表各类奖项评选材料文件夹中的附件11);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推荐寝室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评选材料文件夹中的附件12)。详见附件。

三、其他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上报之前,务必向本班级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附件:2020-2021第二学期综测及评奖评优


台湾av 学工办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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