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响应上级要求,加大推优力度,扩大积极分子储备队伍,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试行)》,学院将于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6日(星期一)开展本学期第二次团员推优工作,为做好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
二、推优程序:
(一)班级团支书推荐
1.11月12日至11月13日,请入党申请人自愿填写申请表和推优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个人申请表+附件2:班级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交至各班团支书处。
2.由党支部代表、党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群众基础。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人选的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11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rwdw123@163.com,格式为“班级+汇总表”。
(二)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
1.11月12日至11月13日,请入党申请人自愿填写申请表和推优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个人申请表+附件2:班级汇总表+附件3: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学生会。
2.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评优小组,根据《关于推荐本科生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研究生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递交意愿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全体学生干部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
3.各主席、中心主任将最终公示信息汇总表于11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rwdw123@163.com,格式为“学生组织名称+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不需要满足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
2.突出条件:第一项“学业表现”,须同时满足绩点、讲座次数要求才符合(本科同学的讲座材料要从入学开始,每学期至少8次;研究生讲座次数要达到4次);团体获奖人数要在5人以下方可计入。
3.申请人上交材料时,各项证明材料务必齐全。
4.请团支书在材料收齐后尽快组织投票产生结果,并将“附件2班级汇总表”汇总到一起。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党务中心组织部,联系人:陈悦,联系电话:13386539808。
四、附件
台湾av 团委
2020年11月12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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