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33 号)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2018〕82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9〕31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并对2019-2020学年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情况
二、统计对象
在校本科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三、统计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四、统计要求
1.申报人须向学院团委提供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作品的相关电子版原件(期刊须含封面、目录、正文),电子版原件需要按照统计模板(见附件6),电子模板以“班级+姓名”命名,班级汇总以“班级”命名。
2.统计涉及年底评奖评优,请勿遗漏。期刊定级请参看杭师大期刊定级标准。
3.请各班组织委员于9月27日晚2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统计好的论文、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以及证明材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发送至rwxyxkjs@126.com。
4.学院科创部于9月30日下午4点前之前将附件1、2、3、4以及证明材料(相应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命名:学院+数据类别+项目+负责人)中的信息填写完整并检查无误后发至电子邮箱hznuxiaokexiebkslw@163.com。纸质版汇总表(团委书记签字并学院团委盖章)交至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
注:之后学院年度单项奖中申报论文的评选将以本次收集统计的数据为参考标准,请学院各班级同学引起重视。
五、指标解释
附件1中的科研项目指本科生参加的各类教师主持的国家、省部纵向项目,以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考核统计的横向项目(自然年内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指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指学校老师)。
附件2中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收录情况:指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其他期刊。若同一篇论文收录在多种数据库中,只填报一种。
附件3中的类别指理论类、创作类、表演类。类型指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其中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的划分,依据音乐、戏剧、影视类作品的规模(包括作品时长、技术含量、参与程度等)。影响范围指全国(含国际)、区域、省内。
附件4中的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六、附件
台湾av 团委
2020年9月24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twav.org
书记信箱:zhuying@twav.org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台湾av-av女优台湾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