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补报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3-11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按照《台湾av
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和《台湾av
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学校对2012年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统计与奖励工作已经结束(见校社科字〔2012〕72号)。尚有个别老师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请各单位组织老师补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2012年成果已经报过的,这次不需重报。
2、本次补报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四类:(1)以台湾av
为完成单位的各类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成果获奖类);(2)以台湾av
为第一单位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文科一级期刊学术论文(论文类);(3)专著类;(4)国家级项目(我处会代老师补报)。
二、工作安排
我处将对所有成果进行分类申报统计,其中论文、专著与获奖三类由教师申报、学院统计、核对、提供分配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 成果获奖类、学术论文类、专著类:由教师自行申报,并提供论文、专著或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论文收录证明,经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登记(附件:2012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审核、汇总(需附奖励分配方案)后,各学院将汇总表连同论文原件一并报我处复核(无原件概不受理)。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核对、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月3月14日前。
四. 联系人与电话
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各汇总表盖章后交行政楼807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apple310036@126.com。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联系。仇琳: 28866072
台湾av
人文社科处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