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AV

科研

关于做好2011年度台湾av 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12-02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浙江省高校2011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布置的要求,同时按照《台湾av 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和《台湾av 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杭师大[2010]274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全面开展2011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要求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2、2011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的统计:请按照《台湾av 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文件精神,将符合奖励的成果填写2011年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成果获奖类、学术论文类和创新平台类,立项项目奖励由人文社科处进行汇总。
3、2011年度社科年报基础数据及业绩点的统计:2011年度社科年报基础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获奖、专利、平台、音体美;业绩点的核算请直接在2011年度社科年报基础数据汇总表中“业绩点”一栏内进行填写。
4、表格由个人填写向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处室提交,各所属单位审核和汇总后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成果办(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
二、内容与安排
1、12月12日前,各单位将2011年度人文社科类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1)连同论文、证书的原件一并报送人文社科处成果办(无原件概不受理),如有多人合作需进行奖金分配的,请同时提交负责人签字的分配方案。具体要求与标准详见杭师大[2010]317号文件《台湾av 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2、12月23日前,各单位把2011年度社科年报基础数据汇总表(附件2)交至人文社科处成果办。表中关于“业绩点”一栏可暂缓填写,业绩点上报、审核时间请关注学校人事处及科研与地方服务部通知。针对业绩点的核算,一级期刊原件、著作、收录证明、研究报告政府采纳证明及获奖证明需交至人文社科处成果办,二级、三级论文原件各学院审核后可退还给老师,留复印件在学院备查。如合作者不在同一学院、部门、研究机构的,请务必提供业绩点分配方案。
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各汇总表盖章后交行政楼807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apple310036@126.com。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联系:28866072,28866356。
 
台湾av 人文社科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台湾av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台湾av-av女优台湾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