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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0〕88号 关于开展“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研究机构: 科学基金是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是广大科技工作者提高科研水平、培育优质项目的重要支持之一。在学校创建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过程中,全校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共同努力,在各级各类科学基金立项数量上显著提高,为客观、全面地宣传科学基金对我校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展现我校科技工作者严谨务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推动我校基础研究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弘扬和传承科学基金文化为主题的“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全校科技工作者,科研管理人员,特别是历届全国(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征文内容 以真情实感,记录自己或他人与科学基金有关的故事与点滴回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受科学基金资助的优秀科技人员典型事迹、优秀基础研究成果以及科学基金对提升学校原始创新的作用与意义; (2)从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多种角度,探讨科学基金对科技人员个人成长、争取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孵化、培养与促进作用; (3)科学基金对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的影响与作用; (4)科学基金对建设科技强省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作用与意义; (5)有关科学基金发展战略的政策与建议。 三、征文时间 四、稿件要求 生动、可读、感人,尽量通过具体事例、人物、细节来表达主题。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字数2000字左右,可附工作照片1-3张。(参考文章可登陆//www.nsfc.gov.cn/nsfc/20znzt/index.htm或//www.zjnsf.net/sjjk/news.cfm?newstype=科学基金&newstype1=科学基金&newstype2=科学基金&newstype3=科学基金查阅) 五、稿件发布及奖励 学校将在11月初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汇编成册,作为我校科技工作发展历程的见证,也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研管理人员彼此交流、学习的重要资料。被评为一、二等奖的稿件,学校将推荐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有奖征文活动。 同时,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文章的数量与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投稿方式 请将稿件和照片在截稿日期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iangwanbo007@163.com。 七、联系人及电话 姜万博 缪健美 徐虹 电话:28866892 28865132 附件:“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各学院(部)最低投稿数 台湾av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附件: “我与科学基金”征文活动各学院(部)最低投稿数
注:欢迎未列入的部门和研究机构的老师自愿撰文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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